如何让初创品牌生而不凡( 三 )


最近我认识两个男孩,他们创建了一个“盒子来了”,做烤肉外卖 。它们将自己的品类分化为“零食烤肉”,辅以视觉锤,设计了一个你需要在休闲时间像零食一样吃烤肉的品牌故事,就有点意思 。
原则五:与定位配称的产品等用户体验 。
有人说品牌是体验,但归根结底,体验也会归元到大脑心智对体验的认知,所以最后都是认知 。
产品是认知,价格是认知,渠道是认知,品牌形象也是认知……,这些认知的设计需统一配称 。
一辆QQ使用功能的汽车不应该是宝马的价格,因为这不配称 。所谓质高价低,并非价格与产品不配称,而是在配称的前提下,让消费者有价格折扣的惊喜 。
如果说,通过分化品类,找到定位基准是战略,那么让产品、价格、渠道、推广等与定位配称则是战术安排 。
所有这些经营要素的合集,会成为推动改变用户认知的多米诺 。
原则六:基于社交媒体与用户连接 。
营销的要素还原到最简,就是三个:产品——渠道——用户 。即回答:什么产品,通过什么渠道,到达用户 。其他价格、品牌在这个基本三原型中都可忽略 。
由此,营销的目标就是改变产品与用户间的关系,从弱关系向强关系转化 。
我个人认为,移动互联对用户与产品间关系的改变有着革命性的意义,这表现在因为移动+社交媒体的出现,用户第一次与产品(或品牌)可以通过“关注”按钮形成真正意义上的闭合 。
移动前时代的营销也可有“闭合”,基于数据库,通过广告、邮件、短信、活动等路径可以到达,但这种连接还是支离的 。
移动社交媒体的“关注”式连接则让“支离”的闭合变成“完整”的闭合 。
这是因为移动的天然属性是人的器官的延伸(PC还谈不上) 。人的天然属性是社交 。移动互联的天然属性就是人与人的社交连接,即社群 。
人与品牌的连接,基于移动互联社交平台,在“关注”式连接上,有了物理上的落脚点 。
如果说传统的品牌营销焦点是通过推广,建立认知转化,获得成交 。那么移动互联网+品牌的营销焦点则变成了建立连接,获得用户,进而转化 。
以上谈谈初创品牌如果要做到生而不凡的几个简单原则 。其实,世间没有绝对的真理,自然不会有不得不的所谓“原则” 。
但作为初创品牌,如果能通过低成本的方式,在品牌之初,就立足不凡,具有不拘一格的品牌基点,占据分化品类的先发优势,并用恰当的品牌名称、视觉锤、品牌故事等加持,那么即使从营销效率的角度讲,你花一百块达到了用户认知建立的目标,而你的对手因为不得其法的设计,在认知改变上需要化两百块甚至更多,那么,你这么做也是值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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