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的情况下遗产分配的原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
【法定继承的情况下遗产分配的原则】

法定继承的情况下遗产分配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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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继承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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