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事故的发生没有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但各自的过失行为间接结合在一起而引发了此次交通事故,导致重伤的后果,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应当按责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依据】
【发生交通事故乘坐人是否承担责任 搭乘发生交通事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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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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