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 , 执行法院可以对其处以法拘留、罚款 , 并强制追回被转移的财产用以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 , 法院可以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 , 执行申请人无论什么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了可执行的财产即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 永远不会过期 。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28条 ,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 , 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 。

文章插图
执行完毕后 , 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 , 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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