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养人送养子女要满足什么条件

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 , 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二)收养法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 , 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

送养人送养子女要满足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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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 , 并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 , 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 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
监护人为送养人的 , 并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 , 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 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大有严重危害的证明 。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97条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 , 应当双方共同送养 。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 , 可以单方送养 。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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