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伤处理与赔偿是什么

在工地工作过程中受伤的 , 施工方作为用人单位要为受伤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后病情相对稳定的再申请做工伤鉴定 , 具体的赔偿要根据鉴定结果而定 。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社会保险的 , 由社会保障局提供一定的赔偿金 , 如果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 ,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标准赔偿工伤职工 。
【工地工伤处理与赔偿是什么】【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 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 , 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 , 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 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 , 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 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工地工伤处理与赔偿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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