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转让并且交付,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首先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此处必须要满足交付这一条件,即车必须已经被受让人实际控制 。
如果只是签订了合同,或者达成了赠与协议等,但是车一直在车主实际控制下,那么出了事故仍由车主承担责任 。

文章插图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未入住的房屋要交物业费吗
- 生鲜电商的未来趋势是什么
-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是否可主张利息
- 起诉离婚的手续都是什么
- 未来十天适合开业开张的黄道吉日
- 超过时效未认定工伤是否还能得到工伤赔偿
- 民政局离婚手续流程 民政离婚的流程有什么
- 间接故意犯罪是否存在未遂形态
- 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手续是什么
- 未婚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要什么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