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管辖权有异议的解决:
1、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 。
2、对于仲裁的结果,劳动争议双方的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文章插图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 丈夫吸毒妻子起诉离婚是有什么流程
- 为人处事的经典人生座右铭
- 虚假离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 没有赡养老人是否有继承权
- 家里放一物越放越破财大家要注意一下
- 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劳工怎么维权呢
- 中小卖家有哪些机会 中小卖家必经之路
- 民事执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 富有活力的网名 充满阳光活力的网名
-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条件有什么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