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 。
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也应该认定为是有效的 。
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就可以,如果是签字应是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其他人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也可以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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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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