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仓储合同不是实践合同

仓储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为什么仓储合同不是实践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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