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亮点解读 民法典的亮点解读



《民法典》亮点解读 民法典的亮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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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分为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加上附则,共1260条,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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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亮点解读


一、见义勇为条款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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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适用:见义勇为行为人遭受损失的,责任承担规则为:(1)他人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由侵权人根据过错大小及因果关系的范围确定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受益人此时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2)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的,受益人负有适当补偿义务 。所谓适当补偿,指应根据受害人的受损情况、受益人受益范围、经济状况等综合考量决定 。


二、临时监护制度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第四款: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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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适用:生活中遇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如果存在监护缺位情形,就有可能导致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等遭受侵害,甚至是处于危险境地 。此时就需要国家利用公权力保护好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


三、业主扰民救济渠道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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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适用:针对有些建筑区划内的个别业主不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的规定,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等,损害部分业主甚至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对这些侵权行为,由谁予以制止,是否可以追究其侵权的民事责任,本条第二款明确了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处理办法 。


四、抵押财产转让新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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