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除无效工程合同而签订的补偿协议

赔偿协议效力认定应以当事人对合同无效的过错为基础 。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法律规定有过错一方应赔偿另一方损失,双方均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当事人按照该条规定协商赔偿事宜,法律不应当禁止 。
所以,无效合同和赔偿协议相对独立,不应简单地以赔偿协议是在无效合同基础上达成的而认定为无效 。

为解除无效工程合同而签订的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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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除无效工程合同而签订的补偿协议】但合同无效总是由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具有重大瑕疵,故其在赔偿协议中的意思表示应当受到限制,需要根据当事人对合同无效的过错程度判断其责任,进而认定赔偿协议的效力 。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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