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合同的效力应怎么去认定

《民法典》对转租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 , 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 , 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合同继续有效 , 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 , 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 , 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现实情况往往比较复杂 , 而房屋出租人往往不知道房屋被转租 , 这时转租合同的效力则由出租人的态度决定 。如果出租人同意转租 , 则视为出租人对转租合同的追认 , 那么转租合同自始有效;如果出租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转租 , 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 , 出租人解除该合同的 , 转租合同被撤销 , 自始无效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 依法成立的合同 , 受法律保护 。

转租合同的效力应怎么去认定

文章插图
依法成立的合同 , 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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