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监外执行期间又怀孕的 , 可以继续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 , 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 , 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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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
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 , 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 , 不得保外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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