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
1.内容判断上不一致 。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 。
2.成立和生效适用规则不同 。合同的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有从事合同行为的意志自由,可以自由地选择合同的相对人、订立的形式和合同的内容,依其自由意志创设权利义务关系 。只要具备意思表示这一基本事实,合同即告成立 。而合同的生效必须在国家的干预下,依法判断合同是否合乎法律,只有合法的合同才能有效 。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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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要件不同 。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只需意思表示一致即可,合同的生效就是指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便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 。
4.成立和生效的时间有差异 。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逻辑前提,合同的生效时间与成立时间又是有联系的,生效时间不能脱离成立时间而独立得到确定 。
5.合同的解释适用不同 。合同的成立与否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适用合同的解释方法使之成立,而对合同的效力而言,则不存在适用合同解释方法以使无效的合同转化为有效的可能性 。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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