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判离的原因有什么

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判离的 , 是因为法院认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 , 且不存在家暴等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的 , 法院一般会认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会判决离婚 。
不过也不是所有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情况都不判离 , 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 , 法院调解无效也会判离: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判离的原因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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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 , 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判离的原因有什么】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 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 , 调解无效的 , 应当准予离婚 。
有下列情形之一 , 调解无效的 , 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失踪 , 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 , 应当准予离婚 。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 , 双方又分居满一年 , 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 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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