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省衢州市迎合小区菜鸟驿站工作的快递员余宏亮 , 去年在小区内投递快递包裹时 , 因为紧急躲避一辆两轮电瓶车 , 造成快递派送车辆侧翻 , 致使他肩膀骨裂 。 受伤后 , 余宏亮通过工伤保险得到2000多元医药费赔付 。 医疗期满后 , 余宏亮申请了伤残鉴定 , 根据伤残等级进行赔付 。 按照规定 , 假如鉴定为十级 , 他可以拿到7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在浙江省 , 能够和余宏亮一样享受工伤保险的快递员数量可观 。 有工伤保险护航 , 快递小哥在工作时减少了“后顾之忧” 。
日前 , 快递员应某到义乌市某文化用品公司收件时 , 突发身体不适 , 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 应某的突然离世 , 让父母极度悲伤 , 快递公司派人上门慰问 , 告知已为应某参保工伤保险 , 并为其申报了工伤赔偿 , 最后 , 应某家属获得工伤待遇88.03万元 。 应某的遭遇和所获工伤待遇 , 得益于浙江省金华市2020年出台的金华市外卖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实施意见 , 该意见明确规定 , 外卖员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 遵守三工原则(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开展工伤认定 。
中青报·中青网采访人员从浙江省人社厅了解到 , 为切实保障快递员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 浙江省邮政管理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 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基层快递网点 , 可直接为从业人员办理单险种参保 , 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基层快递网点 , 由该网点所属的具备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资质和用工主体资格的企业法人办理单险种参保 。
最新统计显示 , 目前浙江20余万名快递员中已有11.73万人参加了社会保险(含工伤保险) , 4.03万不具备参加社保条件的临时聘用人员参加了单一工伤保险 。
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说 , 平台从业者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缺失引发了诸多劳资矛盾和社会问题 。 在国家层面的法律制度没有出台的情形下 , 部分省份率先开展试点工作 , 出台了一系列的地方性规定 , 为国家层面解决该问题积累了较好的基层实践经验 。
根据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所做的相关调查统计 , 江苏省南通市2006年出台《南通市灵活就业人员工作伤害保险暂行办法》 , 山东省潍坊市2009年出台《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 , 江苏省太仓市2014年出台《太仓市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暂行办法》 。 从2019年到2021年 , 浙江、江苏、江西、广东等省份纷纷出台快递、外卖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政策法规 。
据了解 , 地方关于平台从业者职业伤害的规定虽然在文件名称、规则设计、运行程序等方面略有差别 , 但与《工伤保险条例》相比 , 在制度设计上实现了职业伤害保障与劳动关系“松绑” 。 这些地方性规定只适用于不具有劳动关系的平台从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 , 排除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保范围内的人员”或者限定在“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 例如 , 浙江省衢州市、湖州市、广东省对被保险人的范围界定中就明确了“不具有劳动关系”的要件 。 同时 , 这些地方性规定参照了《工伤保险条例》 , 维持了较低的缴费标准、较高的职业伤害待遇 , 提高了平台从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保障水平 。
黄乐平指出 , 地方关于平台从业者的职业伤害保险制度还存在明显不足 , 如各地出台的制度虽然暂时搁置了劳动关系的问题 , 直接将平台从业人员纳入到工伤保险中 , 但仍未解决工伤保险与劳动关系是否脱钩的制度难题 。 从理论上来说 , 我国的工伤保险是建立在稳定的劳动关系之上的 , 工伤保险费用是由用人单位承担 , 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共同承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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