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亚马逊实行新规( 二 )


对于亚马逊的《承运人和追踪信息要求》通知,我们可以获得几个重要信息:
1.这一政策不适用于使用亚马逊合作承运人计划或亚马逊全球物流的卖家;
2.亚马逊的声明主要告知卖家尽量的去填写运单号,以便于亚马逊更快的进行接收货件 。
3.亚马逊提醒卖家,为了加快收货时间,需要卖家确保包裹运输的跟踪ID映射到每个箱子上正确的FBA箱子ID标签 。
4.亚马逊将在货件层面上衡量卖家的追踪信息缺失率 。
这则亚马逊通知和货代所通知的“过期或无效FBA号码,不让上架”还是有着不少出入 。
但为了保险起见,卖家在寄货前还是要确认下FBA号码是否有效,避免类似“不让上架”的问题产生 。 除此之外,也可以和自己的货代密切沟通情况,询问该通知是否属实,以及是否需要严格确认自己的FBA码是否有效 。
卖家要特别注意的是,从本月开始,选择使用自选承运人运往亚马逊货件的卖家需要尽量根据要求填写运单号,减少货件追踪信息的缺失情况,如果指导缺陷级达到“重要”可能会被限制在24至72小时内创建运往亚马逊的新货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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