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在全国率先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

11月29日消息, 近日, 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河南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河南在全国率先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 试点期为自国务院批复之日起3年 。

河南省在全国率先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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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今年5月份国务院批复方案, 河南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药品, 为已取得我国境内上市许可的13个非处方药 。
《实施方案》指出, 对纳入试点目录的药品, 在通关环节不验核进口药品通关单, 在交易限值内关税税率暂设为0%;取消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免征税额, 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 不允许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二次销售” 。
《实施方案》明确, 加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全流程监管, 建立试点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 。 试点企业要按照规定到药监部门备案, 并将备案结果通报海关 。 药监部门负责药品的准入管理, 对不允许进口的药品不予备案 。 试点企业同时承担消费者权益保障方面的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药品信息披露、缺陷药品召回、消费纠纷处理和赔付等 。
河南省在全国率先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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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规定, 药监部门要按照规定对备案的试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并对首营试点药品进行抽验,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检验不合格的, 要求试点企业整改并依法处理, 建立试点企业退出机制 。
据悉, 试点正式运行后, 药店、患者、实体医院等作为需求方, 都可以网上下单购买进口药 。 值得注意的是, 河南省是进口药品销售大省, 每年进出口医药保健品销售总额超过1000亿元, 其中进口药品约占30% 。
【河南省在全国率先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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