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夹馍、胡辣汤被起诉,商标成了敛财工具

是“维权”还是“碰瓷”?
11月16日, 据河南民生频道报道:河南省焦作市50多家胡辣汤店老板, 全部收到了法院传票 。 一家名为“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起诉他们违法使用“逍遥镇胡辣汤”商标, 要求他们加入协会, 每年缴纳1000元会费, 接受协会统一管理;或者赔偿3万元到5万元 。
正当“逍遥镇胡辣汤”的商标风波还未平息, “潼关肉夹馍”又成为了网络热搜 。
11月21日, 据河南民生频道报道:河南地区几十家小吃店因售卖的肉夹馍带了“潼关”俩字, 被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违法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 要求他们赔偿3至5万元不等;如果想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这个商标, 需缴纳99800元使用费 。
原本经营十几年的店铺, 突然被人告知自己店里的小吃违法 。 这让很多小吃店老板不解, 纷纷质疑所谓的“协会”其实是讹人敲诈, 自己店铺也根本拿不出3到10万的赔偿金 。
一时间全国小吃店老板人人自危, 牛肉面、酸辣粉、麻辣烫们表示很慌 。
11月26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叫停了“商标闹剧” 。 而后, 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和潼关肉夹馍协会也发文表示, 已暂停维权并向公众致歉 。 至此, 所有小吃店老板的担忧, 终于尘埃落定 。
集体商标成敛财工具“胡辣汤事件”和“肉夹馍事件”闹得沸沸扬扬, 频频登上热搜 。 然而这所谓的“商标”是合理合法的吗?民间所谓的“协会”真的有权利去控告侵权吗?
“用这个名字30年了都没事, 现在来割韭菜?”
“留他们一条谋食生路!”
“明明是假借维权之名, 其实想骗取会员费!”
……
面对社交媒体上的大量质疑声, 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副会长高朋, 在接受电视台采访并不认可:“‘逍遥镇胡辣汤’的商标, 在2003年就已经被协会注册下来, 之前是放任式的管理, 随意大家使用这个名字, 但是今年开始要统一维权了 。 ”
而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工作人员更是表示他们已经起诉300多家商铺, 大部分都被法院支持了诉讼请求 。 这就说明他们是合理合法的维护正当权益, 并且他们是“严格地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法和商标的管理办法去做” 。

肉夹馍、胡辣汤被起诉,商标成了敛财工具

文章插图

(数据来源:天眼查)
据天眼查显示: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在2004成立, 注册资金仅3万, 目前涉及57例司法风险;而潼关肉夹馍协会在2016成立, 注册资金仅5万, 目前涉及447例司法风险 。
一个注册资金3万, 一个注册资金5万, 并且潼关肉夹馍协会成立时间刚刚5年就起诉了400多家商铺 。 这分明写上四个大字:滥用诉权、恶意诉讼 。
据澎湃新闻采访律师解读:目前, 我国商标可以分几个类型, 包括普通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 但不论是肉夹馍还是胡辣汤, 性质上都属于“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 。 而“集体商标”区别于“普通商标”, 属于集体所有, 具有公共属性, 带有公益性质 。
【肉夹馍、胡辣汤被起诉,商标成了敛财工具】按照《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第四条规定, “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 应当由来自该地理标示的地区范围内的成员组成 。 ”
因此, 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和潼关肉夹馍协会, 才会那么容易可以成为商标注册人 。 可“集体商标”原本是鼓励当地特色品牌, 发展区域经济的利好, 现在却被私企拿来“敲竹杠”、索要会员费, 简直堪称21世纪的文字狱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