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新增三类特殊儿童-特殊群体儿童的政策

我国0至17周岁儿童目前约有2.98亿人,为了给儿童成长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和环境,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把“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列入重大工程 。10月15日,国家发改委等23部门公布《共同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在100个城市开展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建设 。
 
什么是“儿童友好城市”?
 
儿童友好是指为儿童成长发展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 。
 
目前,我国的城镇化率已达60%,城市成为越来越多的儿童成长的最重要的外部环境 。但城市建设主要基于成年人群的活动模式、使用需求,面向儿童的服务供给、设施配备、空间规划等存在缺位 。
【六部门新增三类特殊儿童-特殊群体儿童的政策】 
针对城市发展与儿童身心发展需求不适应等问题,国家决定选取100个人口超过100万、改革意愿强、经济基础实、建设条件成熟的城市,先行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 。

六部门新增三类特殊儿童-特殊群体儿童的政策

文章插图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欧晓理
 
这次提出儿童友好和儿童优先这一新的理念,就是希望我们成年人能蹲下身子以儿童的视角来思考一些问题 。坚持公共事业优先规划、公共资源优先,配置、公共服务优先保障 。
 
按照规划,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到2035年,预计全国百万以上人口城市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超过50%,100个左右城市被命名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推动儿童友好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标识 。
 
如何建设“儿童友好城市”?
 
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就是要把儿童友好和儿童优先理念融入各项社会政策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从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重点发力 。
 
首先是推动儿童优先发展,制定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考虑儿童需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满足儿童需要 。
 
在城市规划建设体现儿童视角,引入“1米高度看城市”儿童视角,推进城市建设适应儿童身心发展,推动儿童全方位参与融入城市社会生活 。
 
在公共服务方面,将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关注生命早期1000天健康保障,加强服务儿童看病就医和医疗保障;支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
 
与此同时,试点城市还将推进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丰富儿童阅览室等文体服务供给,改善儿童安全出行体验,建设社区儿童之家等公共空间 。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欧晓理
 
瞄准群众急难愁盼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安全、环境等领域多点发力,压实地方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国家层面建立健全建设、认定、评估、监测等机制,省级政府和城市政府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扎实开展儿童友好城市试点 。
 
儿童优先 缓解入园难、看病难
 
《指导意见》提出,要推进公共服务友好,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儿童健康保障 。面对“入园难、看病难”等民生问题,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负责人也回应了民生关切 。
 
《指导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提高普及普惠水平,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补齐资源短板 。针对“三孩”政策实施后,一些城市面临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等问题,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家正在研究制订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充分考虑出生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及时修订和调整城市居住区人口配套学位标准,逐年做好入园需求测算,努力满足就近入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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