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1日高阳县关于确诊病例同乘人员沈某某活动轨迹通告

高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确诊病例同乘人员沈某某在我县活动轨迹的情况通告》,内容如下 。
2022年1月11日高阳县关于确诊病例同乘人员沈某某活动轨迹通告
高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确诊病例同乘人员沈某某在我县活动轨迹的情况通告
全县广大居民:
2022年1月11日凌晨,接石家庄市裕华区函协查,与河南安阳确诊病例(1月9日核酸阳性后确诊)同乘(2021年12月28)人员沈某某,曾于1月2日到我县活动,现将沈某某在我县行程轨迹进行通告:
沈某某1月2日自驾车来高阳,10时左右到大世界购物中心停车,之后进入商场,临近12时出商场到附近过桥米线(老青餐饮店)就餐,约40分钟吃完离店,再次进入商场,约15时出商场,到停车场开车离开高阳 。
县防领办特别提醒广大居民:与其同时段、同地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备,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同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发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相关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 。 当前临近春节,人员流动带来的风险持续存在,要保持防控意识不松懈,防控措施要落实,疫苗接种要尽早 。
高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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