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区禁渔期禁止作业类型 2022年瓯江流域禁渔期制度(浙江禁渔期)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于近日印发《关于实行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鳌江等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 明确自2022年起 , 实行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和鳌江等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 。 《通告》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
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 , 保护生物多样性 , 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 省农业农村厅于近日印发《关于实行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鳌江等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 明确自2022年起 , 实行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和鳌江等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 。 《通告》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
《通告》中 , 涉及瓯江流域 , 一起来看看↓
瓯江流域禁渔期制度
禁渔区
120°45′04.32″E , 28°00′01.77″N与120°45′04.32″E , 27°58′53.36″N连线和120°47′05.35″E , 28°01′04.73″N与120°46′43.40″E , 28°00′41.71″N连线以上的瓯江;以及龙泉溪、大溪、小溪、小安溪、楠溪江、好溪、宣平溪、松荫溪、鹤溪、菇溪、乌牛溪 。
禁渔期
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
禁止作业类型
【禁渔区禁渔期禁止作业类型 2022年瓯江流域禁渔期制度(浙江禁渔期)】 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

禁渔区禁渔期禁止作业类型 2022年瓯江流域禁渔期制度(浙江禁渔期)

文章插图
△瓯江流域禁渔区
以上水域中已经实行禁渔的 , 叠加执行相关禁渔规定 。
各地可根据实际 , 在上述禁渔规定基础上 , 制定更严格的禁渔规定 , 报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施行 。
《通告》规定的江海交汇禁渔界线向海一侧的水域 , 统一实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 。
禁渔区和禁渔期内 , 因科学研究等需要采捕渔业资源的 , 以及增殖渔业利用的 , 须经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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