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号 海北州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北海市疫情)( 二 )


四、坚持非必要不举办 , 严控各类聚集活动 。 坚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 , 严格控制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 。 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 , 控制人流量 , 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 举办会议、培训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 , 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 , 50人以上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 , 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 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 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范围和规模 。 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 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 , 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活动人数不超过10人 , 若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 , 须提前向属地社区(村)进行报备 , 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
五、加强个人防护 , 做好健康监测 。 要增强个人防护意识 , 牢记并持续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 要做好疫苗接种 , 已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二剂次)满6个月的人员 , 要及时接种加强针 。 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可疑症状 , 请及时到属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 途中请戴好口罩 , 尽量避免与他人接触 , 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健康码“红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疫责任 , 主动配合落实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社区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措施 , 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得出行 。
六、严格落实“四方”责任 , 遵守防控制度 。 各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持续抓紧抓实抓细防疫执法检查 , 强化提升日常督促检查力度 , 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 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 加强薄弱环节整改 , 坚决消除疫情传播风险隐患 。 省外入(返)州人员 , 若有不主动申报、刻意隐瞒信息、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等情形 , 造成疫情传播或产生传播风险的 ,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以及广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 。
海北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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