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有效的减肥产品 购买的减肥产品成分与说明不符

个人认为如你所说 , 实际成分和产品说明书和包装上产品成份不符 , 显然是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的规这一 ,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 , 并符合下列要求:

真正有效的减肥产品 购买的减肥产品成分与说明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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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真正有效的减肥产品 购买的减肥产品成分与说明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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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 , 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ji、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 , 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 , 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 , 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 , 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 , 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 , 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 , 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
依据该法第十条的规定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 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 。
出现产品质量问题该怎么办?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以及用户、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国家抽查检验不向企业收取费用) 。
用户、消费者不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而且有权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投诉 。因产品质量或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任何一方提出赔偿要求 。受害者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害之日起计算(但产品交付最初用户满十年丧失,未超过明示安全使用期限的除外) 。
解决产品质量纠纷的方式有如下几种: 一、双方协商或调解; 二、根据双方约定申请仲裁; 三、法院诉讼 。根据1993年9月1日施行的>,国家对生产、销售中掺杂、掺假等生产销售行为,除没收非法产品或非法所得外,还要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购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因此,作为消费者或用户在面对产品质量问题时,应当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身利益!
【真正有效的减肥产品 购买的减肥产品成分与说明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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