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可以请求法院追加孩子的抚养费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 , 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如 , 原来的抚养费是数年甚至十几年前订的标准 , 已赶不上物价上涨的幅度了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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