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要求搬迁墓园或退房 女子买到墓景房要求退款 开发商回应( 二 )


由于当初联系金女士的销售现已离职,经贝壳平台经纪人介绍,采访人员随后联系了佛山新希望金沙公馆另一名楼盘销售,对方介绍目前在售房子有6栋等,1栋已不再售,承认1栋、2栋高层的部分户型可以看见墓地 。之后,贝壳平台经纪人改口称1栋可以看见墓地,“7栋是看不见墓地的,样板房在7栋,所以当时买1栋的客户没有看到 。”
12月20日,采访人员致电佛山新希望金沙公馆的现场销售,对方表示公司总部尚未就此事下达回复,无法告知处理进度与解决方案 。同日采访人员又致电新希望房产公司总部,对方称派专人核实此事,目前暂无回复 。

业主要求搬迁墓园或退房 女子买到墓景房要求退款 开发商回应

文章插图
佛山新希望金沙公馆示意图 1栋可看见墓地 6、7栋看不见 /贝壳找房平台销售提供
律师说法:
对此,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吴风虎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房屋出售方在推销及预售房屋时负有披露房屋真实信息的义务 。但出售方的披露义务范围究竟以何者为限,是否包括“墓景”情况,我国现有立法尚未对此进行明确界定 。
在司法实践中,房屋销售方往往会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主张其对房屋及相关设施情况披露义务仅限于“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即大家常说的“小区红线”以内 。
金女士在交易过程中明确知晓楼盘及楼栋情况,墓景也形成于楼盘建设之前,金女士客观上已经知晓或应当能够知晓房屋周边公墓情况,那么她在购房的过程中因为未尽到自身的审慎义务,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红线内外不利因素情况告知书》这份材料中非常明显地标明了不利因素,在购买者能够阅看并且理解字面意思的情况下,法院通常认为签字代表已经知晓了相关的内容 。
购房者还可以考虑从售房过程和合同中寻找突破点,搜集证据,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销售人员是否在售房过程中对“墓景”情况作出过不实的书面承诺或回复,亦或是购房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了出售方的披露义务 。如果确实构成恶意隐瞒欺诈购买人的情况,那么出售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此外,墓园的大小,是否为开窗即见,当地对于“墓景”的人文习俗看法,也会是此类案件中需要考量的因素 。
【业主要求搬迁墓园或退房 女子买到墓景房要求退款 开发商回应】鉴于近年来此类案件频发,其一,建议购房者在购房时能够在签字前仔细阅读相关材料并保留相关凭证,以避免日后发生争议;其二,呼吁相关部门能够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该类现象进行规定,进而促进房地产交易的和谐与稳定,更好地保护购房者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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