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确定租赁纠纷的管辖


怎么确定租赁纠纷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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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租赁纠纷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因不动产租赁发生纠纷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因出租人违约,造成承租人不能使用房屋,需要重新装修或者重新配置房屋的,应由原租赁合同履行地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百六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交付时已经在其上设置了抵押权而发生纠纷的,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出租人在解除租赁合同时未按照约定向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或者收取租金的,应当向承租人支付逾期返还租金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经人民法院通知房东或者房屋中介机构协助返还后,再要求房东或者中介机构承担违约责任明显不公平的 。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且承租人拖欠租金达到一定程度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案情确定具体审理地点和合议庭组成人员 。
【怎么确定租赁纠纷的管辖】1、房产租赁纠纷的一般情形
房产租赁纠纷的情形包括:(1)当事人之间的租赁合同;(2)房产所有权人和使用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3)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之间房屋租赁合同;(4)不动产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5)房屋所有权人直接或间接地控制租赁房屋所有权的合同;(6)租赁房屋所有权以外的其他任何权利的租赁合同;(7)不动产赠与、继承、出租人提前收回租赁房屋使用、租赁物被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权利被第三人占用等原因而引起的租赁合同 。(8)房地产所有权转移后,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关于财产上所有权转移的争议;(9)租赁房屋所有权转移后,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关于是否继续履行房屋租赁的权利义务争议;(10)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之间关于租金的争议 。
2、房产租赁的管辖
我国房产租赁的纠纷,主要涉及到两个法律关系,一是房屋所有权与物权,二是房屋租赁与继承 。房屋所有权人的主要法律关系是租赁关系,即其享有占有、使用房屋的权利,也承担将房屋按照租赁期限返还给承租人的义务 。同时,因房屋租赁产生的纠纷,可由房屋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1)在房屋租赁期间内,因房屋被征收、拆迁造成承租人居住、使用困难,要求承租人搬离租赁房屋的;(2)因房屋被征收、拆迁而发生纠纷要求拆迁人搬走租赁房屋的;(3)原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要求承租人继续承担支付租金责任的;(4)因房屋被征收、拆迁,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5)因房屋被征收,致使承租方或原租赁关系解除的;(6)因房屋被征收,要求承租方或原租赁关系解除的;(7)合同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不成的 。但租赁关系因各方面的原因而终止的除外 。
3、房产租赁权被抵押登记后,可不经审查直接判决解除合同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在租赁期限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书面形式不得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抵押期间届满或者被抵押财产所有权转移之前,抵押权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但抵押权人有证据证明抵押物所有权转让或者抵押财产的所有权转移之前抵押权人与承租人约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由于房屋出租人作为房屋出卖人与抵押权人就其房产取得了抵押权后,并未对其设定抵押的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因此该物权法对于该情况下抵押权被撤销如何处理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实践中,通常依据房地产买卖合同来判定房产是否应当出租,以及应不应该出卖给谁 。实践中存在大量的类似情形:房屋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支付租赁费或者将其房产出租后,承租人以房屋已经办理按揭贷款为由拒绝支付该租金或者不同意办理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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