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是211 厦门理工学院几本院校( 二 )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法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


第七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本科招生督查组,对学校本科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


第八条 学校贯彻落实招生“阳光工程”,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的“十二条禁令”,严格执行“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规定,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的要求 。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依据福建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生源结构、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生源情况等因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批后面向社会公布 。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查阅厦门理工学院招生网(http://zsb.xmut.edu.cn)或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


第十条 学校招生计划调整原则:录取期间,未完成的计划根据各省生源的实际情况,坚持集体议事原则,在征得省级计划主管部门的批准后进行计划调整 。


第四章 招生要求


第十一条 学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除报考英语、中外合作办学(含本科国际课程教育项目)等专业要求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外,其他招生专业(类)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口试,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 。


第十二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类)无男女比例限制 。


第十三条 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


第十四条 面向福建省厦门市单列的招生计划,只招收具有厦门市户口且在厦门市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 。


第十五条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相关省份,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按照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执行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定和报考生源质量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以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调档;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档 。


第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学校在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考生)”原则,即按照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录取,各志愿间无级差 。平行投档的批次,同分情况下,根据各省的同分排位规则顺序安排专业;非平行投档批次,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安排专业 。


二、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符合专业录取条件,学校将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结合学生兴趣及特长作专业调剂录取(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


三、 按“院校+专业组”模式填报志愿的省份,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进行专业调剂 。


四、按“专业+院校”模式填报志愿的省份,对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的已投档考生予以录取,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


五、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


第十八条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含本科国际课程教育项目)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且单科成绩不低于总分60%的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请谨慎填报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