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例第97号”的要旨,显然抓住了两罪注意义务之内容不同 。 检察机关提出的未按规定组织船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在船舶上设置固定货运车辆的设施和安全救援设施,无视“禁止夜间渡运、禁止超载、货运车辆人车分离”等安全规定等,便是体现生产、作业特殊需要的特别规定,在界分重大责任事故罪与交通肇事罪上,可谓切中要害 。 “检例第97号”还指出,对于从事营运活动的交通运输组织来说,航道、公路既是公共交通领域,也是其生产经营场所,“交通运输法规”同时亦属“安全管理的规定”,驾驶人员等违反有关规定导致重大事故的,鉴于该类运输活动主要是一种生产经营活动,可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罪 。 这种界定的合理之处在于,充分考虑到生产、作业对交通运输的主导地位,突出行为人的活动性质主要是生产、作业而非交通运输 。
(二)两罪注意义务表现形式存在差异 。 在交通肇事罪中,行为人的注意义务具有个别化特征,因而责任的承担也具有个别化特征 。 换句话说,行为人在是否通过交通运输方式实现目的性活动上,具有选择权,一旦决定采取交通运输方式,若造成重大责任事故便由其承担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 。 而重大责任事故罪中,行为人的注意义务具有集群化特征,即众多参与主体均具有注意义务,因而责任的承担具有一体化特征 。 对此,“检例第97号”要旨进行了法理分析 。 根据该要旨,全面评价刘某某、夏某某的行为性质,需要准确界定其中的因果关系 。 生产、作业联营有其特定的性质和要求,即生产、作业的联营活动有赖于管理者、经营者在内的共同体通力合作,以达到共同体的目的 。 因此,遵守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内的安全管理规定,维护生产、作业的安全,是共同体成员的共同注意义务 。 一旦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共同体成员的管理行为、经营行为以及具体执行行为,与事故之间均具有因果关系,共同体成员均需承担与其地位和职责相应的刑事责任 。
界分两罪
应重实质特征而非形式特征
“检例第97号”的启示在于:界分重大责任事故罪与交通肇事罪,不能仅仅根据形式上的同质性作出判断,必须联系两罪的构成特征加以实质性界定 。 对于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从事生产、作业,造成重大事故的情形,需要考虑的不仅仅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更要注意行为人有没有违反有关生产、作业的特殊性规定 。 后者在判断是否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时,往往起着主导作用 。 同样,在理解《解释》的相关规定时,也不能一味地根据是否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来判断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 还要甄别造成重大事故背后的注意义务的内容,以及违反注意义务与造成重大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弄清注意义务是否包括特定领域的特殊性规定 。 只有这样,才能使定性体现规范的实质要求与立法本意 。
厘清因果关系
准确定位适用罪名
“确定实践中的实质因果关系链条,不能仅仅局限于表面的直接因果关系,或者因为偶然因果关系导致的结果而忽视必然因果关系带来的影响 。 ”
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的指导意义不仅仅在于对于相似案例的对照参考作用,更重要的是帮助检察机关提高办案质效,使其转化为检察机关办案的辩证的思维模式 。 在指导性案例夏某某等人重大责任事故案(“检例第97号”)办理中,检察官不仅运用因果关系准确判断罪名,还充分体现了检察主导责任,即在审前阶段把证据意识以及相应证据标准传递给侦查机关;庭审中有效构建举证、示证体系;审判后判决不当时,积极发挥抗诉职能 。
- 地下室做客厅风水 桥下面的房子风水
- 空气炸锅烤花生米的做法 空气炸锅烤花生米用放油吗
- 对白羊太好会怎么样 为什么不能对白羊座太好的人结婚
- 孤芳自赏的意思是什么 孤芳自赏是什么意思?
- 含铁量高的食物有哪些 含铁高的食物有哪些 一览表
- 妇科病怎么引起来的 妇科病有哪些种类
- 吃什么食物降血脂快 吃什么降血脂最快
- 常见的肉碱 肉碱是一种什么东西
- 枳实与枳壳的区别 枳壳是什么东西
- ios抖币充值比例是怎样的?1块钱充值多少抖币?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