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11岁被熟人性侵了,现在21岁告对方强奸罪还成立吗

女孩11岁被熟人性侵(强奸)了,现在21岁告对方强奸罪还成立吗?

女孩11岁被熟人性侵了,现在21岁告对方强奸罪还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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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和其他手段与妇女发生性行为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强奸罪”情节较轻的,人民法院将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判处被告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幼女(未满十四周岁)属情节严重且恶劣,属于加重处罚的情节 。
女孩11岁时被熟人强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阴茎与女孩的阴道接触即构成强奸既遂 。现在女孩21岁,距被强奸时相隔十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强奸罪”(加重处罚)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88条第二款规定,现在仍然在追诉期间以内 。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 。
十年过去了,指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之证据能否存在是指控最大的难题!
【女孩11岁被熟人性侵了,现在21岁告对方强奸罪还成立吗】假若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之证据确凿无疑,仍然可以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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