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不在农村,还有土地使用权吗?

户口不在农村,还有土地使用权吗?随着外出务工的人数增多,有相当多的外出务工人员,为了孩子上学以及其它一些原因,将户口迁出了原居住地,在其它地区落户 。那么,户口迁出了原居住的自然村,其确权承包的土地,还有使用权吗?会不会被发包方的村集体收回呢?就这个问题,现回答如下 。
可以肯定地说,户口外迁,是不会失去土地使用权的,也就是说:在土地确权后的承包期内,如果承包方全家户口迁往城镇或外地,其土地的承包使用权和经营权是保留的,是允许承包方依法进行土地经营和流转的,这在《中华人民国土地承包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
在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中规定:在承期内,承包方户口外迁任何地区,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现在有些将户口迁入城镇的人非常担心,担心户口外迁后,会失去土地的使用经营权,这大可不必担心,户口外迁了,但在确权的三十年的承包期内,使用经营权还是你的 。
在土地确权的承包期内,户口外迁虽保留有土地和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在有以下两种情况下,发包方是有权收回使用权的 。
①户口外迁后,土地没有流转出去,出现三年以上的荒置现象,对这种情况,按土地管理法新规定,发包方的村集体有权在承包期内将荒芜的土地收回 。
②户口外迁后,其住宅属私有财产,归户主所有,如村集体需征收他用,需付征收补偿金 。但若房屋倒屋塌,其宅基地村集体可收回,因户口外迁后,对宅基地已无继续使用的权利,房屋自然倒塌后,是不可重新再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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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不在农村,还有土地使用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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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问题,我想说的是也不一定的:
土地确权没有土地使用权,如果是进行继承的话,户口不在农村的子女,对农村父母的房屋,有继承权 。由于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是该集体成员不得享有,所以城市户口对于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的;而房屋属于父母的财产,子女可以继承 。操作方式就是变卖房屋为现金进行财产继承,宅基地归还原农民集体 。
▲户口不在农村土地使用权还有么?
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流转 。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 。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 。
2、由于中国实行城乡二元体系,在城市化浪潮中,越来越多的人"农转非"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一旦把户口转走,就失去了对老家宅基地的继承权,又不能买回来,只能眼睁睁看着"祖宅"变成村集体的资产 。
3、由于农村户口与土地的对应关系,有些人不愿意"农转非",甚至有些公务员想方设法"非转农",但这些毕竟是少数,"进城"才是大势所趋 。因此从具体的家庭的角度而言,如果相关法规不变,宅基地注定会失去 。
4、根据《物权法》第152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 。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那么地在户口不在怎么进行土地确权呢?
一、户口迁移是个人的自由
只要接受方同意,迁出方一般不会阻拦的 。
土地确权后,娘家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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