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我没有暗中,我是光明正大白天干的!( 二 )




《刑法》 第245条规定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以 , 一旦警方立案 , 那李女士家就吃不了兜着走!


对于此事 , 有网友说 , 远亲不如近邻 , 吴先生不应该这么计较 , 现在浇筑好了让人拆掉不厚道!

和你商量你不同意 , 自己进入干了你又说私闯民宅 , 阳台上堵死有啥不好?只会对你有利!如果上面人家凉洗衣服还往下滴水或者掉其它东西你不烦躁吗?


也有网友说 , 千金难买邻 , 一定要追究她的责任 , 不然以后有得你好受的!


还有网友说 , 李女士想得真美!给个建议 , 给吴先生补10万元 , 并且在阳台上铺玻璃板即可(参照玻璃栈道) , 这样不影响采光!


我想说的是 , 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 , 私自搭建跟主体结构不一样 , 很容易出问题!挡风 , 开发商也有问题 , 这种空心阳台就是设计问题 。 如果为了楼下采光 , 就设计成隔成有阳台就行了 。 这个空心阳台框架栏杆一应俱全 , 不是勾 引人吗?
【邻居:我没有暗中,我是光明正大白天干的!】

那么 , 如果你是吴先生 , 你会同意楼上浇筑阳台吗?说说你的看法吧?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