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要离婚,谁都不肯要孩子,如果你是法官,你会怎么处理?

我不是法官,我是律师 。
办了一些案子,一般都是争孩子抚养权 。
都不要的,倒少见 。
首先,离婚后,双方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
其次,不会判决给双方轮流带,而是确定其中的一方
再次,只能对比谁抚养孩子更有利,这也是大部分法官裁判的终极原则 。主要从孩子的抚养现状,双方的工作收入住房,是否有不能抚养的疾病,一方是否绝育等方面考虑 。

两人要离婚,谁都不肯要孩子,如果你是法官,你会怎么处理?

文章插图
我们做过很多的案子,都是在法庭上争夺孩子抚养权的,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夫妻两人都不要孩子抚养权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很可能会不判决离婚 。因为夫妻没办法共同承担起家庭的责任和养育下一代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法官甚至会驳回你们的起诉,让你们冷静地去考虑好该如何处理孩子的问题后,再来说离婚的问题!
我个人认为,两人要离婚,谁也不要孩子,怎样判?首先要把孩子的权益放在首位,孩子的选择权十分重要,权衡利弊、谁对孩子以后的生长和生活环境最有利,就应判给谁 。不应任由父母为了自己的幸福而互相甩锅 。人们常说:“孩子是爱情的结晶 。”夫妻二人离婚,受伤害最大的是孩子,两人离婚已经是对孩子最大、最大的伤害,再都不要孩子,何谈为人父母?每个人幼时的记忆都如同刀凿斧刻一般,孩子无论跟着那一方抑或是爷爷、奶奶丶姥娘、姥爷或其他人生活,内心都不能是真正幸福的,生活、心理上都较正常家庭有所缺失,父母若谁都不想要孩子,就需要法官因双方具体情况而断 。如今许多人都认为抚养孩子成本太高,尤其是男孩 。以男孩来说,不仅要把男孩养育成人,还要为他以后娶妻生子买单,尤其是对收入较低、受传统不良风气影响较重戓欠发达地区的家庭来说,男孩俗称“金娃娃” 。男孩娶亲要在市区、城镇购卖“婚楼”,还要支付高额的彩礼,这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是个不小的生活负担,许多父母为了维护自己所谓的“幸福”,为了追求、维持自己高质量、精致的生活,为再次成家创造、增加有利的条件,置亲情于不顾,逃避、推卸责任,把亲生骨肉看成沉重要的家庭负担,为了以后自己能“轻装上阵”,而拋弃孩子,这种父母理应受到全社会的谴责 。还有的人认为,把孩子推给对方,自己只要给孩子点经济好处,孩子长大后,毕竟有血缘纽带连接,孩子也会原谅自己的 。更有甚者错误地认为,中国人注重家族血缘关系,孩子长大后总会认祖归宗的 。殊不知,金钱不是万能的 。亲情是靠平时点滴积累、细微的生活经历所培育和凝聚的 。爸、妈的时刻守护,无微不至的关怀是每个人最大的幸福,家应该是每个人幸福的港湾,是子女们享受金色童年的不二之地,家,是享受天伦之乐的地方,孩子应该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牵着父母的手,在撒娇中,父母的呵护中,在父母善意和训导中享受着父母赐予的快乐和幸福,他们应沐浴在家庭阳光下,而不应生活在家庭的阴影中,幼时孤独的、自卑心理会影响人的一生,会毁了孩子一生的幸福,有的关心必须是父母给予的,许多单亲或和爷爷、姥爷一块生活的孩子,有的发奋图强,成为社会栋梁之才,有的却缺乏管束,自甘沉沦令人痛心 。父子、父女之情、母子、母女之情那是金钱和物质不能弥补和替代的 。
父母抚养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若将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对孩子的伤害上,那是绝对不容许的,若二人执意不要孩子,就要视具体情况做具体裁决,绝不能再次伤害孩子,把对孩子造成的身心影响降至最低点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