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签章……这些都是什么

【电子合同、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签章……这些都是什么】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合同、印章等法律问题 。在此问题上,经常会出现“我签了一份合同”的情况,对于合同内容而言,是否需要加盖公章、是否需要签署纸质合同等并不重要;而对于印章来说,一般只有两种选择:使用与印章有关的服务或者使用电子公章 。那么这两种行为到底都是什么呢?该如何正确地使用和管理呢?

电子合同、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签章……这些都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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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电子合同
由于目前中国尚未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因此我们将其定义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和可查询法律关系的书面合同 。我们常说”签了字就是你的”、”没签字你怎么知道我是谁”等等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以下两种情况:一是企业与员工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二是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签订的采购协议等 。而这两种合同往往都是具有法律效力和可查询法律关系的,所以只要签署了这两份合同便可以被认定为签订了这两份劳动合同;但如果发生争议的话,则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
二、电子签名
在电子签名的定义上,其定义如下:电子签名是指在数据电文中采用计算机技术对电子数据进行加密、存储、传输,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身份认证、传输访问等服务,确保数据电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电子签名平台所提供技术标准操作规范、服务协议约定等内容,使之具备法律效力而形成的文件 。由于涉及到实名认证等信息安全问题,所以目前一般情况下,是无法使用与印章有关的服务的 。在此情况下,则需用到另外一种数字签名解决方案,即“电子签名系统”+电子印章或“电子印章系统”+电子签约 。这种模式目前还处于发展阶段,在实践中也没有得到广泛认可,但是未来必将会成为主流趋势 。
三、关于使用与印章有关的服务或企业印章管理的其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单位公章的,必须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负责人同意;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其他企业公章的,必须经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负责人同意 。使用单位盖章、签字或者盖章工具进行业务活动前,应当先经本单位部门或者授权人员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对于电子公章、电子签章有何法律意义?其在法律层面并无明确规范可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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