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9月京东3C数码商家激励政策

2023年8-9月京东3C数码品类制定激励政策 , 望相关品类第三方POP商家知晓并积极参与!激励方案如下:
一、 政策参与商家:
3C数码事业部POP商家
二、政策参与类目:
【2023年8-9月京东3C数码商家激励政策】返利政策涉及类目
三、政策参与周期:
8月返利:2023年8月1日-8月31日
8-9月返利:2023年8月1日-9月30日
四、具体返利政策:
8月返利政策:
五、激励方式
见政策明细
六、注意事项:
1、激励结算:激励相关统计数据以京东后台计算结果为准 , 考核期结束26天后开始进行数据统计 。
2、数据口径:考核基础与返利基础数据口径以具体政策内容为准 。 (8月订单的计算逻辑:在2023年8月1日-8月31日出库 , 并在2023年9月20日前确认收货订单;8-9月订单的计算逻辑:在2023年8月1日-9月30日出库 , 并在2023年10月20日前确认收货订单))
3、只针对考核类目销售 , 非考核类目销售不参与激励 。
4、分销订单不计规模不计返利 , 其他扣点低于前台标准扣点的渠道销售(CPS-部分类目、直投、门店帮、小程序、直播等)不计规模不计返利 。
5、激励模式说明:
1)
若激励政策明确“超额销售不返” , 则此激励规模达成目标返 , 超额部分不返 。 举例:8月激励目标1000W , 实际完成1200W , 返还金额=1000W*返点 。
2)
若激励政策明确“超额销售返“ , 则此激励规模达成目标返 , 超额部分也提供返利 。 举例:8月激励目标1000W , 实际完成1200W , 返还金额=1200W*返点 。
6、激励适用期间内不允许同一商家/类目参与多条返利政策 , 当某一类目/店铺同时满足多个返利政策时 , 只能选择其一 。
7、激励金需在返利单据生成起20个自然日内确认 , 如商家怠于确认 , 京东有权顺延安排结算时间 , 直至商家配合确认 , 且此种情况不视为京东违约 , 顺延不得超过25个自然日 。
顺延期内仍未确认的 , 视为商家放弃 , 京东无需对该部分激励进行结算 。
8、返至京准通的激励金 , 商家需在激励金到账后6个月内消耗完毕 , 且仅能用于商家广告投放 , 不可提现或转让 。 如商家未在6个月内消耗完毕 , 视为商家放弃京准通激励金权益 , 该金额自动失效 。
9、如激励适用及执行期间商家店铺停用的 , 则本政策失效 , 未执行的不再执行 , 已执行的京东有权收回 。
10、根据激励政策计算标准 , 京东将给予商家相应激励金额 , 结算后 , 京东有权要求商家配合京东完成发票的处理 。 如商家不配合 , 则京东有权将已结算的金额从待结算款项中扣除 。
11、享受佣金激励的商家 , 除佣金激励规则要求的业绩条件外 , 必须符合合规性要求 , 若商家在考核周期内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则取消返利资格:
存在恶意竞争、影响消费者权益、影响京东平台声誉等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的行为 。
通过不正当手段使用京东注册LOGO、域名等用于不正当宣传、商业活动 , 给消费者造成误导、侵犯京东知识产权等给京东造成不良影响的 。
在线上、线下等渠道 , 通过文字或图片等方式发布恶意诋毁、故意矮化京东的言论 , 给京东造成不良影响 。
违反《京东开放平台招商标准》 。
经营的品牌对他人商标、商品名称、包装和装潢、企业名称、产品质量标志等构成仿冒或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 。
违反《京东开放平台商家积分管理规则》 , 包含但不限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破坏京东平台经营秩序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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