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女士虽然未能获释,还能有上诉机会吗?

加拿大没有马上同意引渡到美国,似乎很有深意!“双重犯罪”指的是引渡国与被引渡国均认为犯罪成立,就是说美国和加拿大都认为指控孟晚舟的罪行成立,不仅不能释放,美国要求的引渡向前更进了一步 。但由于美国和加拿大的法律对部分指控标准不一致,孟晚舟的律师团队还会继续提起诉讼,这个过程可能会持续几年 。也就说孟晚舟会一直待在加拿大!
这个判决内容很简短,但是意义重大,意味着孟晚舟在544天“软禁”之后还不能获得自由,还要继续带着电子脚铐 。
美国司法部对检控孟晚舟的四条罪名,分别为银行欺诈,电邮欺诈,合谋银行欺诈和合谋电邮欺诈 。可见,孟晚舟被检控的四条罪名都是“欺诈”,而欺诈在加拿大也构成犯罪,符合“双重犯罪”原则 。
但是,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忽视了欺诈罪名背后的事实,就是孟晚舟违反了美国对伊朗的武器禁运和制裁条约,加拿大并没有类似美国对伊朗的武器禁运和制裁条约 。所以是不是加拿大特意看出这个“破绽”,既不得罪美国,也不得罪中国!
因此,孟晚舟可以选择继续上诉 。
换句话说,现在进入“拉大锯扯大锯”的时候了,在加拿大法院认定孟晚舟“双重犯罪”,孟晚舟的律师团队也会利用非法逮捕流程进行起诉,在未告知孟的情况下,对她进行搜查、审讯和逮捕,严重侵犯了她享有的宪法权利 。
最终加拿大选择站在美国这一边,国家层面的商业“欺诈”犯罪行为具有俩面性和非法律公平性 。既美国和加拿大说你有罪,你就是有罪,即使再正常合规的流程也会被判定为“犯罪”行为 。
伟大的背后都是苦难(罗曼罗兰),孟晚舟加油!华为加油!中国加油!美国赶紧滚蛋!
我来聊聊孟女士以及相关团队后续可以走的一些流程吧!
1、此次裁决后将进入第二阶段
这次双重犯罪的裁决是整个听证会的第一阶段,如果双重犯罪不成立则立即释放 。但是,现在结果是成立,那么听证会将进入第二阶段 。
这个开始的时间节点是6月份,如果一切顺利将进入结案流程,预计时间是9月末或10月初 。
这次裁决之后,孟女士有上诉机会,这个权利不光孟女士有,检控方也有,一般是30天内进行上诉 。
2、未来此事该会如何走向?
双重犯罪判定成立后,整个事件是完全不利于孟女士的,这基本上意味着在法律层面美国可以进行引渡,后续我们在法律框架内斡旋的余地也变小很小,但要真正执行引渡这里面怕是还要有几年的时间 。
因为利用加拿大的法律流程孟女士可以进行各种上诉,而走完这些流程需要相当一段时间 。未来阶段律师团队还可以针对加拿大法律的一些漏洞以及加拿大官方的一些不良行为进行诉讼,比如加拿大滥用诉讼程序,存在违法拘押孟女士等等,包括孟女士自身的健康原因等 。
但整体上来说,这事始终是往不利的方向走,后续的各种方式只能是延缓引渡的执行 。
3、需要看清这件事的本质
很多网友都希望孟女士被释放回国,但现实其实很残酷!
大家需要明白这件事本质是政治事件,和美国全面制裁华为阻碍我国科技崛起的国策相关 。在这种大背景下,美国不可能主动松口,即便加拿大这边想放人他也做不到,因为背后有美国这只幕后黑手在作怪 。
更何况加拿大自身是五眼联盟成员国之一,一直是紧跟着美国这位老大在走,因为他们根本就是和美国站在一条战线上的 。至于特鲁多所说的加拿大司法独立,大家听听就好!对普通人来说也许是,涉及到政治事件就完全是另外一码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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