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数字属不属于一种修辞手法

1、列数字属不属于一种修辞手法列数字是说明方法中的一种 。说明方法还包括举例子,分类别,作比较,画图表,下定义,作诠释,打比方,摹状貌和引资料 。而修辞手法包括对偶,比喻,拟人,借代,夸张,排比,反复,比拟,象征比拟 , 寄寓,互文,设问,引用,呼告 , 反问,顶真 。
2、行政命令为什么不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的做出并非行政相对人违反法规,而是基于行政管理的目标对相对人提出的作为或者不作为的要求,其本身并不存在处罚性 。行政处罚是行政相对人在违反法律规定,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之下对其施以的处罚,所以区别二者的关键在于行为是否具有处罚性 。
判定行政行为是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命令主要看两点:其一为是否存在先行行为,行政处罚做出的前提必须是存在行政相对人的先行违法行为 , 其二为行为是处罚性还是仅仅是相对人的义务 。
3、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
【列数字属不属于一种修辞手法】(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 , 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
另外,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 归一方所有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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