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建筑企业,将一些零星建筑安装工程包给工队和个人,工程完工后我公司持相关协议和手续代工队和个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税务机关要求个人按照劳务报酬20%(个税改革前)缴纳个税,请问是否正确?
一、劳务报酬与经营所得的巨大差异个税改革之前,个人收入是分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所得、承包经营所得、稿酬、特许权转让、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共计十一类;个税改革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转让四项合并为综合所得,生产经营和承包经营合并为经营所得 。而且更重要的是,综合所得的个税缴纳逻辑发生重大变化,先预征,最后按照年度汇算清缴 。
在这样的变化背景下,无论在改革前还是改革后,劳务报酬所得和生产经营所得的个税的交税方法都完全不同 。

文章插图
二、承揽建筑安装工程的工队和个人究竟如何缴纳个税?【建筑安装的税率是多少 建筑安装类发票税率】这个问题实务中诸多争议,很多税务机关也比较含糊,但实际上是有明确政策界定的,早在1996年,国税总局就发布了《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1996]127号)文件,其中就这个问题的规定如下:
第三条 承包建筑安装业各项工程作业的承包人取得的所得,应区别不同情况计征个人所得税: 。。。。。。从事建筑安装业的个体工商户和未领取营业执照承揽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队和个人,以及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承包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经济性质的,其从事建筑安装业取得的收入应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
很显然,这个文件考虑到建筑行业的实际情况,很多工队和个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但确实从事了经营业务,而非简单的劳务报酬,因此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依然按照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税 。

文章插图
三、工队和个人缴纳个税实务中的注意事项1、工队和个人承揽建筑工程,属于建筑业增值税应税行为,应按照1%缴纳增值税,并到建筑服务发生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给企业;自2019年开始,如果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或按季度未超过30万元),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但仍应到税务机关开具免税发票提供给企业,而不是收据了事 。
2、工队和个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时,通常应就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税,大部分税务机关就这个个人收入类别都规定了核定征收政策,从1%—2%不等,支付工程款的企业无需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特别强调!
3、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建筑工程不能分包给无资质工队和个人,但实务中普遍存在,建筑行业监管和税法监管在这里完全是双轨运行,各自只考虑各自专业领域规定,对于企业而言,在实务中找到可操作和落地的办法才是王道 。
- 监控安装 监控器安装方法
- 长安睿骋cc报价及图片 新款 长安睿骋cc为啥停产
- 杨玉环长安 杨玉环王者荣耀称号
- 淘宝补单一天几单安全?如何规避风险?
- 王者荣耀安卓与ios互通吗 王者荣耀安卓iOS互通
- 西安培训机构 西安软件开发培训机构
- 小学安全会议讲话稿 小学安全工作讲话稿
- 儿童饮食安全有哪些要注意的呢?
- 车牌架和车牌怎样安装的 机动车不安装号牌怎么处罚
- 安徽康明斯发动机质量怎么样 康明斯发动机的优点和缺点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