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项目管理制度 甲方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 三 )


第三十二条合同文本应遵循及时整理、分类、归档、保存,以便复查 。每项合同都应建档管理,合同档案应包括:合同审批表、合同正本、补充协议及其附件、订立合同前产生的相关资料、合同履行中产生的相关资料 。
第三十三条合同签订后,经办人应在二天内将合同原件交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存档,与合同执行相关的部门应备有合同的复印件 。需要报送集团备案存档的,应同时上报集团有关部门 。
第三十四条在签订合同时,合作单位在盖有有效印章的同时,其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还需签字;每份合同原件由发包单位至少盖一个以上骑缝章 。
第三十五条合同编号
1、合同应有专人连续统一编号,因主合同的变更、解除等订立的补充协议,按主合同类别编号 。
2、合同可分为六大类:
(1)前期合同:与建设用地有关的合同,包括土地出让合同、动迁委托合同等 。
(2)施工合同:包括建筑、安装、装饰、市政、园林景观 。
(3)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包括材料采购、甲方付款乙方收货的合同、设备购买及安装 。
(4)设计及技术服务类合同:包括规划、设计、勘察、监理、造价咨询、专项检测等 。
(5)营销策划合同:包括样板间装修、户外广告牌制安、媒介广告设计、制作、宣传品设计、印刷 。
(6)其他合同 。
3、工程合同编号次序为:项目名称+分期+合同类别+年号+流水号 。
4、关于合同的保管期限、保密、销毁等具体规定参照公司的档案管理的相关办法 。
第八章工程类合同管理及原则性条款
第三十六条合同订立:
1、工程合同的订立一般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合同应附有关招标文件,具体参见《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
2、如当地政府部门有强制性规定,可按当地政府部门标准合同执行,但必须通过补充协议等方式充分补充与公司标准合同文本或公司实质性要求之间存在的差异内容 。
3、合同发包方式:根据需要选择甲方直接发包、甲定乙包、甲定乙供、甲供等方式 。
(1)、对于影响成本和各种质量较大的分项工程,应采取甲方直接发包的方式实行专业分包;为便于管理,应签订甲方、总包与分包三方施工合同 。
(2)、对于专业分工明晰,而质量与管理等因素不便由甲方直接发包的分项工程,可按甲定乙包方式处理,即由甲方招标确认实施单位后由总包与分包签订分包合同 。
第三十七条工程施工类合同的原则性条款:
1、合同价款: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合作单位的,以双方最终确定的报价作为合同金额;如果采用费率折扣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合同中应明确费用计取的依据、主材价格计取办法等 。合同内容应包括:
(1)承包范围、方式及内容;
(2)计价方式形式、定额标准、取费方法;
(3)甲方分包工程、甲供材料设备、甲方认质认价的范围和种类;
(4)人工、材料的价差调整法;
(5)总分包的关系、配合的范围以及总包管理费和配合费的计取方法等;
(6)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措施费、规费、税金计取办法 。
(7)履约保证金的计取及退还办法;
(8)其他工期、质量等奖惩措施;
2、工程款支付控制原则:
(1)一般不支付预付款或备料款(工程所在地政府职能部门有文件强制规定需预先支付款项的除外);
(2)进度款的支付一般按形象进度分阶段确定付款金额,一般不宜采用支付月进度款的办法;每期进度款不应超过当期产值的85%,累计不应超过合同价的85%,工程竣工后结算前的付款累计不应超过合同价的85% 。当因设计变更、合同价误差等原因,导致实际总产值与合同价差异较大时,必须通过调整合同价并签订补充合同后才能调整付款总额,尤其在合同内容减少或合同价大幅减少时,更应及时调整合同造价、签订补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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