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安装刷量 APP刷量作案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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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 , 越秀警方通过对网络黑灰产开展专题研判 , 经深入分析 , 发现一个网络刷量的团伙 , 该团伙针对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 , 开发并运营可实现刷量点赞、关注、评论的程序脚本和对应的后台系统 , 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 , 涉案金额巨大 。对此 , 越秀警方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 。
经过深入调查取证 , 专案组逐步摸清了以林某为首的团伙基本架构、成员分工和作案手法等信息 。
该团伙由老板、股东、财务、开发人员、技术运维、群控机房和下游刷手等人员组成 , 通过开发“任务平台”和“刷量管理平台”系统 , 在网上大量接收客户刷量订单 , 按照每1条点赞、关注0.015-0.035元不等的价格收取客户费用 , 再以0.011-0.03元的价格派刷量任务给“刷手” , 从中赚取差价 。
“客户”通过任务平台充值下单 , 录入需要点赞的视频链接和需要关注的账号 , 设置点赞、关注的数量;“刷手”通过刷量管理平台接单 , 利用手机(或模拟器)安装刷量脚本 , 自动实现“任务平台接单—打开短视频平台程序—打开任务目标作品链接进行点赞或者点关注” , 再通过切号程序切换账号后重复上述动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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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 , 越秀警方出动警力展开统一抓捕行动 , 在广州、佛山、清远等地抓获包括老板林某(男 , 35岁 , 广东汕尾人) , 以及股东、财务、开发人员、技术运维、群控机房和下游刷手等全部链条的35名涉案人员 , 摧毁非法平台4个 , 查获涉案云服务器16台 , 捣毁犯罪窝点11个 , 其中群控手机机房7个 , 查获作案电脑21台和手机3000余台 , 以及抖音微信、抖音等账号上万个 。
初步统计 , 去年10月至今年7月 , 该团伙利用刷量平台接受充值金额达5000余万元 , 非法获利超过700万元 。
【app安装刷量 APP刷量作案团伙】目前 , 越秀警方已依法刑事拘留林某等21人 , 取保候审2人 , 教育释放12人 ,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张丹羊 , 通讯员 施桂鸿、张梦彦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邱伟荣 , 通讯员 施桂鸿、张梦彦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刘芙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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