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债务人如何处理

1、多个债务人如何处理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个债务人主张全部的债权,要求其归还所有债务 。也可以向全部债务人索要不同份额的欠款,但是分别索取的债务总和不能超过借出的金额 。
【多个债务人如何处理】如果债权人只向一个债务人主张全部债权 , 该债务人不能以自己的债务份额为借口不履行还债义务 。如果一个债务人偿还了所有债务的 , 那么该债务人可以按照各自债务份额要求其他人偿还应当偿还的部分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规定 ,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 , 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 。
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
2、次债务人的概念是什么次债务人的概念是债务人的债务人,次债务人的债务清偿能力具备与否,不影响债权人代位向次债务人行使清偿债务的权利,只要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即可 。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
3、次债务人的责任是怎样的债权人行使债权人代位权所作的代位权诉讼一经法院确认成立,就所确认的债款数额 , 次债务人向债权人负有直接清偿的义务和责任,原来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而在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形成了一种新的且为生效判决所确认的债权债务关系 。这显然是一种债的转移 , 即由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的债款数额转嫁为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该债款数额 。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 , 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
4、债务人失踪两年怎么把钱要回来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 。
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 。
宣告失踪后根据法律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5、债务人找不到了如何处理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
第三条途径是,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
【法律依据】
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 , 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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