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范围是什么

1、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范围是什么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 。辩护人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员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 , 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1、律师;
【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范围是什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
同时,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
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
2、刑事辩护人有什么要求刑事辩护人的要求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
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
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 , 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
3、辩护人真实事件是什么《辩护人》的真实事件,是当时韩国轰动一时的“釜林事件” 。
“釜林事件”也叫做“釜山的鹤林事件” 。1981年,9月,在釜山检查官没有逮捕令的情况下,已涉嫌违反“国家安全法”、“戒严法”、“集市法”等罪名,对正在进行聚会的22名学生、教师和公司职员进行了非法拘禁 。当时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1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7年 , 之后这个事件被人们称为“民主化运动” 。2012年 , 其中的五人向法院提出了复审请求 。
在这次事件中 , 当时的韩国总统卢武铉和金光日、律师文在寅一起担任了免费辩护人 , 本次事件为机会 , 走人权律师的路 。
在被害人被非法拘禁的期间,有几名警察对当时的被害人进行刑讯逼供,在被胁迫的情况下承认了自己罪名 。后来在这次事件真相大白的时候,法院对当年检方的审讯调查证据不予认可,因此改判为无罪 。
在2011年4月,“釜林事件”的14名被害人向法院对当年参与刑讯逼供的2名警察(有一名当时已经过世)提起诉讼 。但是法院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驳回了14名被害人的请求 。距离一审判决时隔33年,判决5名被告人无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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