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有多长时间

1、离婚冷静期有多长时间根据《民法典草案》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离婚冷静期有多长时间】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 , 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据此 , 离婚冷静期是三十天 。
2、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意思指夫妻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
离婚冷静期目前仅仅在政府机关实施 。实践中,由于离婚登记手续过于简便,轻率离婚的现象增多,不利于家庭稳定,为此,草案规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
3、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主要出于新法《民法典》,根据《民法典》规定 ,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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