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插图
民事赔偿中,经法院强制执行但还是无力偿还债务的,可由法院中止执行 , 待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 , 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强制执行没有钱后果 强制执行没有钱后果对子女的影响】(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 , 恢复执行 。
- 美国学者e巴德克用什么来解释政策执行过程
- 执行异议的条件是什么
- 申请强制执行费用由谁出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谁出
- 哪些情况中止执行仲裁裁决
- win10强制关闭飞行模式
- 苹果x怎么强制关闭切换控制
- 什么是行政拘留不执行条件 不行政拘留的条件
- 强制执行会上门抓人吗 法院强制执行会上门抓人吗
- 法院终结执行什么意思 法院强制执行终结是什么意思
- 没钱执行该如何办 被执行人确实没钱怎么办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