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材料需要哪些

1、解除劳动合同材料需要哪些解除劳动合同材料需要的有:
1、劳动者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
2、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
3、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劳动者的工资 。
4、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劳动者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解约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实行过错解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提前通知劳动者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解除通知送达劳动者即可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实行非过错解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
2、劳动合同应以什么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形式,是劳动合同内容赖以确定和存在的方式,即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具体表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因此 , 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劳动合同具有严肃性,它是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与义务的重要依据,它把劳动合同内容条文化,便于双方当事人履行和有关部门对劳动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也有据可查,能更有效地保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3、不续签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
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
员工不想续签的,没有经济补偿金 。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4、劳动合同可以修改吗【解除劳动合同材料需要哪些】可以,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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