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1、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有哪些【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有哪些】1、有合伙人人: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 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
2、有合伙协议:有设立人之间成立合伙协议 。
3、有实缴出资: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
4、有名称: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
5、有场所: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
2、普通合伙企业的性质是什么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 。
根据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除了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外,对于普通合伙企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其合伙人也可能承担有限责任 。合伙企业属于企业法人,但并非公司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3、请举例说明合伙企业的优点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 , 共同经营 , 共享有收益 , 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 , 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
1、合伙企业符合国际惯例,有限合伙是美国等成熟资本市场从事创业投资企业的主要形式;
2、享受税收优惠,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 按照国家有关税务和《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纳所得税,而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我国创业投资企业选择有限合伙而不选择公司形式 , 一个重要原因是税收优惠,由合伙人自己缴税,避免双重税赋;
3、分配机制灵活,有限合伙的收益或利润分配完全由合伙人之间自由约定 , 不受出资比例的限制 。
4、普通合伙企业可以以劳务出资吗普通合伙企业可以以劳务出资,合伙企业可以以劳务出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