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独生子女补贴政策是什么

1、重庆独生子女补贴政策是什么1、独生子女父母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 , 每月分别发给二点五元至五元的奖励金,或者给予总额不低于三百元的一次性奖励;
2、在招工、录聘)用、解决住房、扶贫、救济以及子女入托、入学、养老、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
3、居民年老后 , 所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或者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提供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办理养老保险、发给奖励扶助金等方式,对其生产、生活、就医等给予照顾;
4、职工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增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按照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增发基本养老金;
5、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夫妻双方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扶助保障制度,通过提供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办理社会保险、按照规定发给特别扶助金等方式 , 给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帮助 。
6、独生子女死亡后未生育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
2、为什么有独生独女还要专门证明是独生子女还有什么奇葩证明么这很正常,因为独生子女证是街道发的或者民政局发的,这个关系证明是公安局开具的,因为政府机关不联网,所以没有办法去看证件的真实性,其次 , 因为独生子女证发了后情况还会有变化,比如再生一胎,那这个证也不收回也不作废,没办法来核实 。所以法院认可的是派出所开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 而不是其他机关发的证件、证明 。
3、再婚家庭孩子算独生子女吗算独生子女,独生子女条件如下 。
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 , 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重庆独生子女补贴政策是什么】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
4、退休职工领独生子女费需要带什么退休职工领独生子女费需要携带结婚证 , 户口本,父母及独生子的身份证,独生子女证 , 退休证,登记照片等资料 。
独生子女家庭是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可以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和照顾 。各地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奖励优待主要体现在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的奖励和照顾上 , 主要有:
1、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2、增加产假;
3、在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入学、就业、就医或健康检查方面给予优待;
4、在农村安排宅基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方面的优待 ;
5、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民适当减免义务工或者劳动积累,适当减免乡统筹款或者村提留款;
6、对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优待 。
5、退休后独生子女费怎么领取独生子女的父母可以在自己退休时一次性领取计划生育奖励费5000元,这个是以个人为单位的发放的 。也就是说父母两个人哪个人最先退休,那最先退休的那个人就可以凭《光荣征》和《退休证》先领取这个计划生育奖励费 。它的意思是父母两个人都退休的话,那这个家庭在两个人都退休后是可以领到1万块的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项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即办理退休) , 劳动合同终止 。因此劳动者退休后被用人单位返聘,双方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 。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一致约定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