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同履行的抗辩权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合同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 。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双方互负义务)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

什么是合同履行的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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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 。
(三)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义务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或提供担保之前,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
(《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525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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