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起诉离婚我不想离如何办


起诉离婚 , 被告不同意离婚的 , 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的话 , 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
司法实践中 , 在不具备法定离婚情形的离婚诉讼中 , 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 , 是法官不予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理由 。法庭上 , 对方往往称夫妻之间感情尚在 , 希望能继续好好生活 , 对于此种情形 , 法官通常会给被告一个机会 , 希望双方更能够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 , 维系夫妻关系 , 判决驳回起诉 。
但是 , 不能固化的认为第一次起诉就没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 , 离婚案件在第一次起诉证据充分的情况下 , 能够证明双方已经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 , 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的 。

我老婆起诉离婚我不想离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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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 , 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 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 , 调解无效的 , 应当准予离婚 。
有下列情形之一 , 调解无效的 , 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失踪 , 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 , 应当准予离婚 。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 , 双方又分居满一年 , 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 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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